瀏覽次數:268by:北志協
壹﹑緣起 臺北縣最早期志願服務工作都是各做各的,並未有完整的組織,直到民國七十一年,為因應政府部門不斷開創新的服務方案所帶來的龐大服務需要,各鄉鎮的志工伙伴才相繼組團。 面對日益龐大的社政工作,台北縣政府認為有必要成立專責機構來培訓團務幹部,協助政府推動社會服務。八十二年二月底,社會局召開志願服務策進委員會擴大會報中,經與會學者一致反應,為使志願服務人員訓練與研究發展有完整的規畫,本縣民間社團力量得以統合,並使社會資源不致重疊或浪費,乃決議成立協會,由社會局邱局長汝娜指示志願服務社工人員協助籌備,而於民國八十二年十月三日成立本會。 貳﹑宗旨 一、配合政府社會福利政策之推行,結合民間團體力量與社會資源,培育優秀志願服務人員。 二、促進或輔導各志願服務團體的成立,培訓義務幹部,落實志願服務工作,促使志願服務工作全民化,鼓勵「人人做好人,大家做好事」。 參﹑組織概況 本會以會員大會為最高權力機構,本會設置理事十五人、監事五人、由會員大會選舉之。本會視業務需要設置社會資源、社團服務、志工訓練、研究出版、獎勵評審、會員拓展等六個委員會,並設會務、社工、研究、活動、總務、會計等六組。其組織概況列圖如下:肆﹑主要任務 一﹑志工教育訓練與志願服務推廣 二﹑街友服務(外展+短期收容) 三﹑老人文康巡迴服務 四﹑協助政府辦理社會福利服務中正路10號6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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